古籍的注釋,是伴隨著對古籍的講授、傳播而發展起來的。我國古籍的注釋名目繁多,有傳、說、解、詁、訓、箋、注、釋、詮、述、學、音、疏、微、隱、義、疑等。
在這眾多的名目中,傳、注、箋、疏較為常見。例如相傳為孔子所作的《易傳》,伏生的《尚書大傳》,有名的《春秋》三傳(即《左氏傳》、《穀梁傳》、《公羊傳》)等,其注釋都稱作傳。魏晉以后,才多稱作注。唐代學者劉知幾說:蓋傳者轉也,轉授于無窮;注者流也,流通而靡絕。惟此二名,其歸一揆。(《史通》卷五《補注》)即名稱雖然不同,其實質還是一樣的。
傳有大傳、小傳、內傳、外傳、補傳、集傳的區別。
據鄭玄《尚書大傳序》說,伏生為秦時博士,到漢孝文帝時,年齡將近一百歲,音聲和記憶,都難免有訛誤之處。張生、歐陽生跟他學習《尚書》。伏生死后,他們便將伏生所講的大義,予以追記,這就是《尚書大傳》。可見所謂大傳,就是大義之義。
至于所謂小傳,如宋劉敞撰有《七經小傳》,估計是不敢尊大的謙詞。因為很清楚,此書雖稱小傳,但卻不默守古注,勇于創新,開一代注釋風氣的先河。它的出現,意義確是不小的。
韋昭《國語解序》曾對外傳作過解釋,他說:其文不主于經,故號外傳。那么,其文主于經、配經而行(此見劉知幾《史通》卷五《補注》)就應該是內傳。漢以后,不少學者都稱三傳為《春秋內傳》,《國語》為《春秋外傳》,就是這個意思。
補傳和補注意同,都是補充前人注釋所不完備之處。如:宋范處義《詩補傳》即稱:文義有闕,補以六經史傳;詁訓有闕,補以《說文》篇韻。(轉引自《四庫總目》)它補注的用意是一樣的。如洪興祖《楚辭補注》,意在補王逸注之不足;王先謙《漢書補注》,意在補顏師古注之缺,一個補字,足以表明這種注釋的性質。
《楚辭補注(典藏本)》(中國古典文學基本叢書)
至于集傳,亦與集注同。如朱熹《詩集傳》,意在集眾家之說,申以己意。這種注釋保存了大量的古注佚文,具有較高的史料價值。
東漢經學大師鄭玄把自己的注稱作箋,箋是表識之義。鄭玄說:注詩宗毛為主,毛義若隱,略更表明;如有不同,即下己意。(見《六藝論》)《詩》毛萇注、鄭玄箋就是這個意思。
《毛詩傳箋》(中國古典文學基本叢書)
在古籍的注釋中,值得一提的是唐人的疏,通常稱作注疏,如有名的《十三經注疏》即其例。它是對古注的再解釋,可以說是注釋的注。它的注釋原則是疏不破注。這種注主旨在疏通古注,其長處是淺近周詳,其短處則是缺乏創新精神。
古人寫書時還多有自注,如楊衒之《洛陽伽藍記》就有相當多的自注,唐杜佑《通典》,元馬端臨《文獻通考》,亦多有自注。這些注的形式,和后人對該書的注釋一樣,都是用雙行小字,緊附于相應的正文之下,這樣便使古籍的文字呈現了疊床架屋式的復雜化。
明嘉靖三年司禮監刻本《文獻通考》
不少書在版刻流傳過程中發生舛誤,如《洛陽伽藍記》,就有相當多的注文混入了正文,這些都是在研讀古書時需要特別注意的。
(本文節選自《古籍常識叢談》,崔文印著,中華書局出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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