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抗戰期間中國軍民的犧牲數量問題,迄今沒有特別準確和權威的數字,主要原因在于,人口和財產損失情況,是抗戰勝利后國民政府單方面統計的,比如1945年10月曾經專門派員去河南調查“大饑荒”的死亡人數。
然而由于各級官僚未能盡職盡責,同時在抗戰之前國民政府的戶籍制度也不夠完善(太多軍閥割據地區),從未進行真正意義上的全國人口普查,沒有準確基數,如何計算損失數字?
《壯丁也是兵》劇照
經過各方面和多種數據的綜合分析,大致可以認定,在民國成立的1912年人口總數為41964萬(4.1億),而南京政權覆亡的1949年為54167萬人(5.4億),處于一種緩慢增長的態勢,而增長緩慢很重要的原因,就是抗日戰爭期間造成的重大犧牲和人口損失。
在全面抗戰爆發的1937年,國民政府官方的動員口號是“四萬萬五千萬同胞”,從前后的數字來看,戰前4.5億人口的數字大致靠譜,但真心不夠精確。
先說軍隊損失,國民政府的軍隊自報傷亡331余萬人,其中陣亡131萬人,該數據來源于國府抗戰賠償委員會作出的《中國責令日本賠償損失之說貼》,然而這個數字明顯縮水。
一方面,它只計算了從1937年7月7日到1945年8月的傷亡,沒有包含東北的前期抗戰、長城抗戰、綏遠抗戰等等,另外一方面,也不包含八路軍、新四軍和其他延安領導之抗日武裝的傷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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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國民政府的各類官方數字來認真統計推算,王樹增在《抗日戰爭》一書中將抗日軍隊的總傷亡注明為380余萬人,怎么來的呢?首先確定抗戰勝利時的軍隊總數,抗戰爆發時,國民政府的現役軍隊有180萬人。
而到了抗戰勝利時公認的說法有500余萬人(內戰爆發時的所謂430萬,是經過裁軍和整編以后的數字,確實有復員和裁汰)。對此,1944年接任軍政部長的陳誠是有發言權的,軍政部就是管這個的,他晚年回憶說:
“國軍預算員額為五百萬員名,而實際上吃軍糧者達七百二十萬人。據當局推斷,如經核實整編,能有三百萬可戰部隊就很不錯了”。這段回憶反映出來兩個重要數據,第一是預算員額確實是500萬人,第二是國軍吃空餉的比例相當之大。
那么也就是說,八年全面抗戰期間,國軍總人數從180萬增加到500萬人,凈增長為320萬人。與此同時,國民政府還隱瞞了另外一個重要數字,也就是壯丁的損失(沒有預備役制度),這都是可以計入軍隊傷亡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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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國民政府的官方數據,從1937年到1945年全國實征壯丁1392萬,要么補入野戰部隊,要么用于軍隊夫役,期間凍餓病死以及被虐待致死的數量非常龐大。
丁治磐在1943年的日記中說,“民國三十一年,全國計征壯丁100萬人,逃者60%,自征兵以來,已征700萬人,連年逃亡達半數”。那么以1392萬人出現50%的逃亡損失計,真正補入軍隊的約為700萬人左右。
再以實際補充數量減去凈增長數量,也就是700萬減去320萬,則最終體現的傷亡損失數字確為380萬人。可是我們必須要考慮國軍“吃空餉”的惡習,也就是說那500萬兵力的數字是不靠譜的,把陳誠那“300萬可戰之兵”的判斷綜合進去再打個對折,抗戰勝利時國軍實際員額有400萬就算不錯了,因此傷亡數字還得加上100萬,也就是達到了480萬人。
如果再加上全面抗戰爆發前,從1931年起各次抗日戰役戰斗的損失,十四年的抗日戰爭中,國軍(含東北軍和其他雜牌軍)的傷亡應該在500萬人左右。
那么我黨領導的軍隊損失情況如何呢?1945年在“七大”的會議上,第18集團軍副總司令彭德懷的報告指出,八路軍犧牲122245人,負傷201381人,合計傷亡313626人。
而新四軍的官方數據,是傷亡89000余人,最后修正的則是《抗日戰爭八年敵我兵力損失統計》的記載:我軍共負傷29萬人,陣亡16萬人,被俘4.6萬人,失蹤8.7萬人,合計58.3萬人,其中陣亡和失蹤兩項和約為25萬人,被俘后被屠殺的呢?
因此,雙方軍隊的傷亡總數應該不低于530萬到540萬人,而近年來,民間的數據版本是中國軍人在抗日戰爭中傷亡總數為680萬人,筆者認為應當取個中間值,即軍隊傷亡總數約在600萬人左右。
其中國軍的陣亡率為39%(131萬比331萬),我軍的陣亡率為38%(以八路軍的12萬比31萬為基準),兩者基本上是接近的,那么按600萬之數和39%的陣亡率計算,抗戰期間中國軍人的陣亡總數字約為230到240萬人左右,以中日軍隊的戰斗力差距和戰損比例來看,這個數字是基本靠譜的,因為日軍死在中國戰場上的數量應在70萬左右。
至于平民的傷亡情況,中國老百姓約有900萬人直接死于戰火,另有800萬百姓死于病餓等其他因素,合計有1700萬無辜平民喪命。
但是要注意,這只是死亡數量,所以中國抗戰直接人口損失為2062萬一說,是指軍民兩大部分的死亡數字,它包括了壯丁死亡、寶島和其他地區的平民死亡數量。而如果再計入傷病失蹤情況,平民傷亡當在3500萬到3800萬人之間,還有估計認為,中國抗戰直接傷亡人口合計可能在4100萬上。
抗日戰爭期間,敵人給我國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約1000億美元,包括民間損失和軍費開支、以及海外華僑所受損失,間接經濟損失高達5000億美元以上。
經過中國歷史學家多年研究考證和計算得出,在抗日戰爭中,中國損失財產及戰爭消耗達5600億美元到6500億美元之間,注意這是按1945年的貨幣比值折算的,跟今天的美元價值是不能同日而語的,換算到現在,那更是天文數字。
當年日本人做的惡和欠的債,磬竹難書,不敢忘,也不能忘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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