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共同富裕”成為了最近這一個月以來的財經熱詞。
何謂“共同富裕”?
那么,你富裕了嗎?你目前的收入屬于什么群體?
#今日財經#
在中財委十次會議當中,指出:通過三次分配等方式,加強對高收入的規范和調節,依法保護合法收入,合理調節過高收入,鼓勵高收入人群和企業更多回報社會。
那么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來了。
劃分高收入的標準是什么呢?
如果一個人年薪20萬元,在普通老百姓眼中或許認為是高收入,但是和互聯網企業這些人均收入上百萬元的“大廠”相比,只不過是剛剛大學畢業入職公司的新員工的起薪水平,屬于低收入了。
財經有料哥目前找到2個劃分收入的標準,要強調的這并不是唯一的劃分標準,僅供參考。
第一個標準,就是在個人所得稅方面實施多年的“上年年所得12萬元以上,需要自行納稅申報”的標準。
也就是當你的年收入達到12萬元以上,相當于月均收入1萬元以上,被視為高收入群體。
對于這個標準,或者不少人不以為然,認為年收入12萬元就是高收入了,這標準是不是太低了。
第二個標準,是由國家統計局發布的。
根據國家統計局局長寧吉喆介紹,在2017年的時候,中國中等收入群體已經超過4億人。
那么,中等收入群體的標準如何界定?
根據寧吉喆局長的介紹,一個中國典型的三口之家,如果年收入在10萬元至50萬元之間,屬于這個中等收入群體。
這一個標準與第一個標準不太一樣,甚至有一些矛盾。
當一個三口之家兩位家長的個人年收入達到12萬元以上,但是人均不到25萬元,那么這一個家庭年收入沒有超過50萬元。
在國家統計局局長的標準當中,這個年收入超過24萬元但是不到50萬元的家庭還是屬于“中等收入群體”,達不到高收入群體的標準。
那么參照國家統計局局長介紹的收入標準,你的家庭年收入目前符合了中等收入群體的標準了嗎(10萬元到50萬元)?
還是已經超過了“中等收入群體”,提前邁入了高收入群體。
如果那樣,你需要更多地回報社會了。
總結。
你認為家庭年收入超過50萬元作為高收入群體的劃分標準是否合理呢?
在目前中國超過6億人月均收入不足1000元的情況下,那么在你的心目當中,中國目前1億多名股民應該屬于哪一個收入群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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