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時律師團隊
01、案例簡述
2021年9月9日上午,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勞榮枝故意殺人、搶劫、綁架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。以被告人勞榮枝犯故意殺人罪、搶劫罪、綁架罪,數罪并罰,決定執行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。
經審理查明,被告人勞榮枝與法子英(已另案判決)系情侶關系。1996年至1999年間,二人共謀并分工,由勞榮枝在娛樂場所從事陪侍服務,物色作案對象,由法子英實施暴力,先后在江西省南昌市、浙江省溫州市、江蘇省常州市、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實施搶劫、綁架、故意殺人4起。案發后,勞榮枝使用雪莉等化名潛逃,并于2019年11月28日被公安人員抓獲歸案。
法院經審理認為,被告人勞榮枝伙同他人故意非法剝奪被害人生命,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;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采取暴力、威脅手段搶劫被害人財物,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;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被害人,其行為已構成綁架罪。勞榮枝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,系主犯,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。勞榮枝歸案后,如實供述自己常州綁架的事實,系坦白。勞榮枝故意殺人致五人死亡;搶劫致一人死亡,搶劫數額巨大,并具有入戶搶劫情節;綁架致一人死亡,勒索贖金7萬余元,犯罪情節特別惡劣,手段特別殘忍,主觀惡性極深,人身危險性和社會危害性極大,后果和罪行極其嚴重,應依法懲處。雖有坦白情節,但不足以從輕處罰。勞榮枝犯數罪,應依法予以并罰。遂作出上述判決。一審宣判后,被告人勞榮枝當庭表示上訴。
被告人親屬、人大代表、政協委員、媒體記者及部分群眾旁聽了宣判。
02、法律法規
《刑法》第二十五條共 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。
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,不以共同犯罪論處;應當負刑事責任的,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。
《刑法》第二十六條 組織、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,是主犯。
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,是犯罪集團。
對組織、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,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。
對于第三款規定以外的主犯,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、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。
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的,處死刑、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;情節較輕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,搶劫罪,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對財物的所有人、保管人使用暴力、脅迫或其他方法,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。
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九條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,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,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;情節較輕的,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。
犯前款罪,殺害被綁架人的,或者故意傷害被綁架人,致人重傷、死亡的,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,并處沒收財產。
03、律師觀點
逃亡了二十年的女魔頭勞榮枝,被判死刑,身背七條人命的勞榮枝面對庭審卻稱自己是受害者,還說連雞和狗都不敢殺,之所以殺人是被脅迫的,把自己偽裝成傻白甜的樣子。當聽到一審判其死刑時,她表示不服,當庭提出上訴,但勞榮枝刑事上訴意義不大,沒有證據支撐,二審很有可能維持原判,讓我們拭目以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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